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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及《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以下簡稱《公參辦法》)的規定,現對《張家川縣農村人居環境治理項目(生活垃圾部分)大陽鎮垃圾熱解氣化站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建設影響的公眾、關心《項目》建設的公眾、專家、組織對《項目》建設的意見和建議,起到預防、減輕或消除《項目》建設對環境帶來的不利影響的目的。
一、《項目》概況
項目位于張家川回族自治縣大陽鎮劉山村東側1.07km處,臨近大陽鎮鄉道,地理坐標為106°5′46.01″,34°59′41.15″。
建設5t/d生活垃圾熱解氣化處理站1座,主要包括熱解氣化處理間、煙氣處理系統、循環水處理系統等,配套建設值班室、休息室、回收間、儲物間、灰渣間等,以及進場道路、圍墻、綠化等。總占地1037.76m2。項目總投資574.95萬元。
二、項目采取的主要環保措施及效果
1、大氣環境影響
本項目生活垃圾焚燒煙氣凈化系統采用了“煙氣急冷+旋風除塵+等離子空纖過濾器+活性炭噴射+袋式除塵+脫酸除霧”的煙氣組合處理工藝;分揀車間惡臭氣體設置集氣罩,用風機引向焚燒爐,作為一次風;焚燒爐干燥熱解段廢氣進入焚燒爐高溫焚燒;飛灰固化間粉塵設置封閉車間,人工佩戴防塵口罩進行作業,開啟微霧抑塵裝置。
2、水環境影響
垃圾滲濾液由滲濾液池收集后定期回噴爐體焚燒處理;脫酸儲物他廢水經循環水池靜置后,焦油與水分層,對上層焦油進行收集回噴至爐內徹底分解,清水循環利用;急冷塔廢水經靜置后作為循環使用,當濃度較高時可排放至滲濾液池處理,并補充新鮮水,使冷卻循環水濃度維持在合理范圍;生活廢水有化糞池處理后定期拉運至污水廠處理。
3、聲環境影響
選用低噪聲設備、基礎減振,加裝隔聲罩、軟性連接、廠房隔聲等。
4、固體廢棄物環境影響
人工二次分揀可利用垃圾定期送往廢品回收站處置;人工二次分揀不可熱解垃圾由專用垃圾運輸車運至垃圾填埋場衛生填埋處置,其中危險廢物暫存于危廢間,由有資質單位處置;人工二次分揀危險廢物暫存于危險廢物暫存間,送有資質的單位處置;焚燒爐產生爐渣外售用于建材綜合利用;煙氣凈化設施等產生飛灰固化穩定后送垃圾填埋場專區填埋;布袋除塵器產生廢濾袋收集后進入焚燒爐焚燒處理;脫酸除霧塔產生污泥由固化間固化處理后送就近垃圾填埋場填埋;設備維修產生廢機油暫存于危險廢物暫存間,送有資質的單位處置;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進入焚燒爐焚燒處理。
三、環境影響評價主要結論
項目符合國家及地方的有關產業政策,與其他相關規劃相互協調,項目作為環境衛生市政工程,具有較好的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擬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環境風險應急措施可行。由區域環境質量現狀和相關的環境影響預測結果可知,項目所在區域的環境質量現狀總體水平較好,正常生產情況下主要污染物能夠達標排放,未造成評價區域環境質量降級;事故排放情況下,會對周邊環境產生一定不良影響,若認真落實本報告提出的事故排放污染防范措施和環境風險應急措施后,可將對環境的不利影響可降至環境可接受程度。本項目的實施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可滿足環境功能規劃的要求。從環境保護角度考慮,本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四、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可登陸網站dijonghai.com/查閱《張家川縣農村人居環境治理項目(生活垃圾部分)大陽鎮垃圾熱解氣化站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或通過電子郵件、信函和來電的方式向環評單位或建設單位索取報告簡本及進行咨詢。索取信息及反饋意見期限為本公示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公眾提出意見應與環境保護相關,主要涉及對項目建設對當地經濟是否有促進作用、布局是否合理、項目建設對周邊環境影響程度、對項目環保方面的意見或建議、對當地環境質量影響看法、對項目建設的公眾參與意見(如反對請簡要說明理由)等,提出意見的公眾進行重點調查等。
張家川縣農村人居環境治理項目(生活垃圾部分)大陽鎮垃圾熱解氣化站建設項目征求意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