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 第4號)的要求,現對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信息進行公示,廣泛征求與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相關的意見。
一、規劃概況
(一)規劃名稱:瑪曲縣河道采砂規劃(2021-2025年)。
(二)規劃范圍:瑪曲縣境內木西合鄉、歐拉秀瑪鄉、歐拉鎮等合理開采區的干流河道的管理范圍內。
(三)規劃期限:2021~2025年
二、規劃的環境影響
本規劃符合瑪曲縣相關規劃要求,但在其實施過程中將給當地環境帶來壓力,主要影響當地的大氣環境、水環境、生態環境等。規劃的實施在通過合理布局、落實各項環保對策與措施后,其對環境的影響可以接受。
三、建設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瑪曲縣水務局
聯系人:尼總
聯系方式:0941-5933888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編制單位的名稱
編制單位:甘肅新美環境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牛傲冰
聯系電話:17789623270
郵箱:464760772@qq.com
五、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內容
工作程序:通過規劃分析和現場調查,以及對規劃可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初步識別,確定評價因子、評價范圍及評價內容,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導則標準編制該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
工作內容:主要包括規劃方案分析、區域環境狀況調查和評價、環境影響預測評價、規劃的綜合論證及優化調整建議、規劃實施不良環境影響減緩對策和措施、公眾參與、環境管理與監控計劃和結論等。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一)規劃單位邀請社會各界人士、單位、團體,就該規劃提出意見或建議。
1、對區域環境質量現狀的滿意程度;
2、對采砂開發現狀及規劃實施過程存在的環境問題、企業建設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3、對規劃方案的優化調整及不良環境影響的減緩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4、規劃環評過程應關注和解決的重點問題的意見與建議。
(二)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打電話、發電子郵件或寫信。公眾可通過填寫本公告后附的調查表提出反饋意見,將意見發至我單位或環評單位的郵箱,我單位將及時對公眾意見進行回饋。
(三)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
瑪曲縣水務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