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市聚鑫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白水泉冶金用石英巖礦(10.0萬t/a)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已編制完成,現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004號),對張掖市聚鑫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白水泉冶金用石英巖礦(10.0萬t/a)項目征求意見稿進行公示,征求公眾對項目的意見。
一、建設項目概要
項目名稱:張掖市聚鑫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白水泉冶金用石英巖礦(10.0萬t/a)項目
建設單位:張掖市聚鑫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建設內容及規模:項目礦權面積1.98km2,開采深度為3260m~3060m,該礦區范圍由《采礦許可證》確定的4個拐點坐標圈定,礦區范圍內推斷的內蘊經濟資源儲量為(333)275萬t,可利用的資源儲量類型為(333)類,可利用的資源儲量為67.6萬t,采出資源儲量為64.22萬。根據《甘肅省肅南縣白水泉冶金用石英巖礦普查報告》,礦區內石英巖礦體有1條,分布于礦區中部,礦體直接出露于地表,礦體長800m,最寬15.9m,最窄10.3m,平均厚度13m;礦體最高出露標高+3260m、最低出露標高+3060m;礦體總體走向330°,傾向60°,傾角67°。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地點:項目位于肅南縣33°方位,直距約48km處,在肅南縣大河鄉大灘村境內,行政區劃屬肅南縣大河鄉管轄。在高臺縣南華鎮178°方位,直距約28km處,礦區地理坐標:東經99°49′53″~99°50′39″,北緯39°06′45″~39°07′43″。
項目投資:項目總投資285.7萬元,所需資金全部由企業自籌。
二、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影響
(1)大氣污染源治理措施及環境影響分析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排土場主要為表層覆土或經長期日曬表面風化物,遇大風天氣會產生粉塵,對排土場表層進行定期對其進行灑水,每天保證排土場易起塵范圍灑水不少于2次,以降低粉塵的產生量,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以大大降低粉塵排放量,不會對外環境造成明顯不利的影響。
(2)廢水治理措施及地表水影響分析
本項目運營期生產用水主要點位為礦山采礦區及排土場灑水抑塵用水、運輸道路灑水抑塵用水,以及辦公區職工的生活用水。生產過程中產塵部位采用灑水車進行定期灑水抑塵,該部分用水均被粉塵或地面吸收、蒸發掉,無外排水產生;項目區設環保廁所,環保廁所由專業機構定期清運。生活污水產生量較小,且水質簡單,用于潑灑抑塵,不外排。
(3)噪聲防治措施及影響分析
本項目對各類噪聲設備分別進行隔音、基礎減振、安裝消聲器等措施以及高效的維護和管理,經過噪聲治理,可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限值要求。本項目運營期對區域聲環境的影響較小。
(4)固廢處置措施
本項目固體廢物主要包括礦石開采時產生的剝離表土、職工生活垃圾。
礦體開采過程中產生棄土主要為剝離的表土,由于該礦剝離表土量不大,堆置在排土場。設置壩式擋土墻攔截,并且于四周設置簡易截水溝,避免了排土場形成大面積的積水。對堆置完畢的部分排土場進行整平、壓實,自然恢復植被。
本項目運營期生活垃圾將其集中收集后,運至環衛部門指定地點進行處置。
通過上述治理措施可知,本項目運行期間固體廢物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三、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相關規劃要求。項目廠址選擇可行,水、氣、聲達標排放,固廢得到合理處置,項目建設對周圍環境影響及環境風險能夠接受。在落實本環評提出的環保措施、建議前提下,從環境影響角度分析,該項目建設是可行的。
四、公眾參與方式、途徑、范圍、起止時間
(1)方式和途徑:任何單位和個人若有寶貴意見或建議,直接向張掖市生態環境局、建設單位、評價機構反映或采用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也可填寫附件中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意見表發送給建設單位、環評單位。
公眾意見表鏈接:https://pan.baidu.com/s/14PjMYf_BkJQAQkP2LukllQ,提取碼:nxe2
(2)范圍:主要征求但不限于與項目相關的公眾(周圍居民、當地政府部門、專家學者等)
(3)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五、建設單位情況:張掖市聚鑫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通訊地址:張掖市肅南縣大河鄉
聯系人:王曉明
電話:13893648936
六、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鄭州瑪科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張穎 郵箱:2783603875@qq.com
電話:18189527193
七、查閱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的途徑
(1)登錄本公示網站查閱電子版報告,
https://pan.baidu.com/s/1gsHgrYjk1l5g1UWwRDj5YQ,提取碼:6a0u
(2)聯系建設單位、環評單位查閱紙質版環評報告征求意見稿。
張掖市聚鑫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2019年12月15日